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省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推动我省高层次人才在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服务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中的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荣誉感,充分调动其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打好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翻身仗进一步贡献力量,将继续实施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
申报程序
申报推荐工作由所在地人社部门逐级上报省人社厅;省直厅局所属的企业也可以按照隶属关系报省人社厅。
评审程序
省人社厅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进行现场答辩。
凡获得经费资助者应与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签订《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任务合同书》,按照要求使用项目资助经费,履行合同责任,按时完成研究目标。
常见问答
一、申报好处
资助经费。对申报并经过专家评审会确认的高层次创业人才给予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一般资助10万元,重点资助20万元。
有关待遇。对受到资助的高层次创业人才,业绩突出的,在申报省“百人计划”人选,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等方面优先考虑。受资助项目列入省人力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项目资助计划,在职称评审时按厅级研究课题对待。
二、申报时间
一般情况,3月开始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