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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直播市场规模突破140亿元 版权问题日益凸显

发布时间:2019-06-12热度:

据统计,2018年我国游戏直播市场规模已经突破140亿元,同比增长62%。伴随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这一领域的版权问题也日益引发重视。

  近期业内高度关注的腾讯诉字节跳动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5月30日,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就腾讯公司提出的诉前行为保全申请作出裁定,裁决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通过“今日头条”APP、toutiaoimg.cn域名传播(以非直播方式)带有“王者荣耀”名称的《王者荣耀》游戏录制视频。

  随后,5月31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腾讯公司针对《英雄联盟》游戏提出的行为保全申请作出裁定,要求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今日头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通过其经营的“西瓜视频”APP及网页端以直播方式传播《英雄联盟》游戏内容的行为。同时,要求今日头条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停止通过其经营的“今日头条”APP以直播方式传播《英雄联盟》游戏内容的行为。

  对此,腾讯方面表示,维权目的旨在打击出于商业获利目的侵权传播腾讯游戏版权内容的平台方,维护版权秩序和正当的行业竞争秩序,为游戏短视频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好尊重知识产权的秩序基础。从游戏及短视频市场的长远发展看,游戏短视频行业的发展与繁荣不能依靠违法手段或损害其他主体的利益来实现。

  腾讯认为,游戏产品作为类电影作品,其著作权依法受到保护。头条平台有组织、有计划,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利用网络传播王者荣耀录制视频的行为,是显而易见的侵权的行为。

  今日头条方面6月4日发表回应称,字节跳动收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30日作出的有关腾讯《王者荣耀》游戏视频的诉前禁令。在“今日头条"APP上,存在一些带有“王者荣耀”名称但与该游戏并无关联的游戏视频,但禁令所裁定的带有“王者荣耀”名称的游戏视频范围远大于腾讯公司申请请求的“未经腾讯许可的《王者荣耀》游戏录制视频”。并认为,腾讯公司完全可以通过简便易行的方式要求该被申请人执行要求,不存在任何紧迫或难以执行的情况,完全没有出具诉前禁令的必要性。

  对于申请人的请求是否符合情况紧急的情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认为,一方面,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显示,截至5月6日,某金V用户在今日头条上传播的《王者荣耀》游戏数量达到1078条,且在腾讯公司发出投诉后,仍持续发布,视频播放次数最高达18万次,其粉丝数量自4月19日至5月10日,从246万增长到249万;另一方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今年1月31日裁定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公司、字节跳动公司等停止以直播方式传播《王者荣耀》游戏内容,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已经对其直播《王者荣耀》游戏行为作出保全禁令的情形下,字节跳动公司采用录播的方式继续通过网络向公众提供游戏画面,且由于“今日头条”APP巨大的用户活跃以及申请人从起诉到终审判决需要相对较长一段时间,如不及时被诉侵权行为可能对申请人的竞争优势、市场份额等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赔偿,故申请人的请求符合情况紧急的情形。

  事实上,近年来,网络直播平台不断受到腾讯、网易以及其他公司的知识产权追索,相关纠纷也愈发突出。此前,2017年11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曾对YY直播平台侵害著作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YY直播平台停止通过网络传播《梦幻西游》、《梦幻西游2》的游戏画面,并赔偿网易经济损失2000万元。此案也是国内第一个游戏公司因直播游戏起诉直播平台的判决。

  业内人士指出,此前,因为直播平台的流量可以增加游戏的人气,因此很少有游戏公司会主动起诉平台侵权,而随着版权意识的增强,直播版权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重视。

  日前,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在京发布《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2018)》。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规模达742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6%。从产业构成方面看,网络新闻媒体、网络游戏和网络视频已成为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的三大支柱,占总规模的比重达85%。电竞直播快速增长,市场规模突破140亿元,同比增长62%。

  报告分析指出,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内容视频化的牵引作用功不可没。同时,产业新业态与成熟业态不断融合成为发展趋势,如电竞直播、音乐短视频、VR/AR游戏等领域有着巨大的潜力。报告显示,虽然网络游戏和直播用户付费增速放缓,但两者交叉的电竞直播成为亮点。2018年,随着电竞列入亚运会表演项目、中国选手屡获重量级电竞赛事冠军,游戏直播市场规模突破140亿元,同比增长62%。

  法律专业人士对记者表示,游戏直播问题在版权界比较复杂。目前观点并不统一,一般来说,享有版权的前提是它属于作品,但游戏直播产生的画面是否属于作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作品说,还有一种是录像制品说。法院目前比较倾向后者,不认定它是作品,理由是独创性较低。如果不是作品,就不享有广播权,网络直播平台未经授权转播这个行为,就不能受到有效管控。所以打版权侵权官司的不占优势,但可以打反不正当竞争的诉讼,必要时也能申请诉前禁令。

  据了解,当前对网络游戏作品类型的界定,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两种观点:整体保护观点和拆分式保护观点。从司法实践上来看,两种观点各有支持。如《奇迹神话》侵犯《奇迹MU》复制权案,是从整体上加以保护的,法院认为涉案游戏的整体画面可以作为类电影作品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该案件被认为是整体保护的第一案。大多数的案件,都是从要素上拆分来加以保护,如暴雪公司诉《炉石传说》案,法院认为14个游戏界面、卡牌牌面设计、视频和动画特效等属于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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