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什么影视作品?
A:影视作品是一种通过摄影机拍摄记录在胶片上,通过播放器放映出来一种已完成艺术作品的统称。影视作品也是一种艺术作品,它由摄影艺术以及声音结合,融合了视觉与听觉艺术。
Q:登记影视作品有什么好处?
A:保护剧本、剧情,避免被抄袭,如果发现被侵权,版权证书将是作为控告对方的有效证明,且登记后版权,可有偿授权他人播放,实现版权收入。
Q:还有哪些作品可以登记版权?
A: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Q:版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A:版权保护期限,个人自其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至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自该作品发表之日起,到发表之日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作品始终没有发表的,自作品创作完成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