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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公司注册对地址有哪些要求呢?

  • 发表时间:2020-07-05 关键词:

石家庄公司注册的地址何要求公司的注册地址即经营场所的地址应当具体、真实,要么是产权房或是租赁合同在一年以上的公司地址。

 

(一)公司的注册地址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证明: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土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5、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属新购买的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

 

7、属公管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产权证明;

 

8、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所有,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区国土资源部门或房管部门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二)石家庄公司注册的住所系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

 

1、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应是正在申请开办的企业);若属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确认;

 

2、属母公司无偿提供给子公司使用的,提供母公司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

 

3、房屋产权属股东所有,由股东无偿提供给所投资的公司使用的,提供股东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

 

(三)以底层房屋和二楼以上住宅(含二楼)作为经营场地的,则另应提交规划部门的审批意见,以下特殊情况作特殊处理:

 

1、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已办理"住改非"手续,或产权属部队的房屋,已经部队相关部门批准作为经营用房,如属二楼以上住宅,则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如属一楼房屋,均需去规划部门审批,工商部门凭规划部门同意意见或"不属破墙开店"意见,办理登记注册;

 

2、房管部门已颁发《房屋租赁许可证》,或国土资源部门已颁发《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的,不论房屋性质,也不论房屋层次,均不再去规划部门审批;

 

3、原有厂房内再办工业企业,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

 

4、宾馆主楼一楼作为经营用房,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但其裙房仍需报批。

 

经济适用房不得作为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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