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嘉知产提供石家庄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石家庄公司注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知产百科 > 知识产权案例 > “相互宝 互 帮助他人守护自己”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相互宝 互 帮助他人守护自己”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0-05-25热度:

  申请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杭州海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590453号“相互宝 互 帮助他人守护自己”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相互宝”是申请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臆造出来的,具备显著性特征。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861677号“互”商标、第32313933号“互”商标、第18178067号“互互”商标、第10132934号“远盛 互”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四)在构成元素等方面不同,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故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相互宝”的部分介绍等。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不同,上述商标即使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通常也不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应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扫二维码与知产客服沟通

我们在微信上24小时期待你的声音
解答: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知识产权等

更多知识产权问题,大家可以拨打客服热线13011591625咨询。

便捷链接: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版权登记 专利申请 工商注册 财税记账 高新资质 项目申报 商标转让 域名转让

本文来源:“相互宝 互 帮助他人守护自己”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版权说明:上述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麦嘉知识产权意见,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 67202956@qq.com 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免费查询商标-麦嘉知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