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嘉知产提供石家庄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石家庄公司注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知产百科 > 知识产权案例 > “学霸君”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学霸君”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发布时间:2019-08-31热度:

  申请人:苏俊
  委托代理人:广州市博士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上海谦问万答吧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8年11月08日对第18664380号“学霸君”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在争议商标注册日之前,已存在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21297101号“学霸XUEB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及他人注册的第1598258号“学霸”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故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之规定。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均含有0901类似群组,且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及引证商标二所有人恶意提起无效宣告和撤销申请。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已在先申请第13442355号“学霸”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申请人不规范使用商标,并且疏于对商标的管理,给消费者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综上,请求依据《商标法》第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我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我局通过《商标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5年12月21日申请注册,于2018年8月14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9类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程序)、计算机外围设备等商品上,现为有效注册商标。
  2. 引证商标一由申请人于2016年9月13日申请注册,晚于争议商标商标申请日。引证商标一于2019年6月6日经核准转让予谢兰妹所有。
  引证商标二由北京金山顶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4月4日申请注册,于2001年7月7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9类计算机周边设备等商品上,现为有效注册商标。
  引证商标三经审查已核准注销,注销公告刊登在第1599期《商标公告》上。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七条的规定属于总则性规定,其具体内容已在相应的实体条款中体现,我局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无效宣告理由并适用相应的实体条款予以审理。
  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我局查明事实,引证商标一的申请日期晚于争议商标的申请日期,引证商标二的所有人并非本案申请人,且申请人在案亦未提交证据可以证明其为引证商标二的利害关系人,引证商标三已核准注销,其商标专用权已丧失,故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均不构成上述条款所指情形。
  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之规定。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保护的是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已经取得的,除商标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如商号权、著作权等。但本案中,申请人除在先商标权外并未明确提出其他在先权利,我局对其该主张不予支持。
  申请人其它无效宣告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扫二维码与知产客服沟通

我们在微信上24小时期待你的声音
解答: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知识产权等

更多知识产权问题,大家可以拨打客服热线13011591625咨询。

便捷链接: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版权登记 专利申请 工商注册 财税记账 高新资质 项目申报 商标转让 域名转让

本文来源:“学霸君”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版权说明:上述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麦嘉知识产权意见,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 67202956@qq.com 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免费查询商标-麦嘉知产

知识产权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