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嘉知产提供石家庄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石家庄公司注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知产百科 > 知识产权案例 > “MOMA及图”商标撤销复审案

“MOMA及图”商标撤销复审案

发布时间:2019-05-27热度: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其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兰思诺实验室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771196号“MOMA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商标局商标撤三字[2018]第Y007393号决定,于2018年06月19日向商标局申请复审。商标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商标局决定认为,其基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无效,兰思诺实验室公司申请撤销理由成立。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撤销第1771196号第18类“MOMA”注册商标,原第1771196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复审商标是申请人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在使用和宣传的主打商标,是申请人的重要商标,带有复审商标的相关商品已经在中国进行了推广与宣传使用,在2014年08月29日至2017年08月28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申请人对复审商标进行了有效的商业使用,并没有违反“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相关规定。申请人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
 
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均为复印件):
 
1、申请人公司登记网络查询结果;
 
2、申请人相关介绍;
 
3、东莞市虎门梅季佩特皮具店之MOMA订购单;
 
4、于梅季佩特皮具店内之产品照片;
 
5、广州伊莎贝尔皮具有限公司之MOMA订购单;
 
6、于伊莎贝尔皮具有限公司内之产品照片;
 
7、东莞市虎门梅季佩特皮具店出具之声明书、订购单、出货清单、店内照片;
 
8、广州市伊莎贝尔皮具有限公司出具之声明书、订购单、出货清单、店内照片。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在复审阶段提交的多份证据在撤销三年不使用阶段已提交,应不予采信。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证据均为未经过公证的复印件,真实性不予确认。申请人提供的多份证据均未在指定期间内。多份证据显示的内容与申请人及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无关。综上,申请人提交的全部在案证据均不足以证明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内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被申请人请求撤销复审商标的注册。
 
针对被申请人的答辩,申请人质证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提交的全部在案证据均为真实的,均在指定期间内,能够证明在指定期间内复审商标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申请人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
 
为了进一步查明事实,商标局调取了申请人在撤销三年不使用阶段提交的证据,与复审阶段提交的证据基本一致。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由奇基实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1月3日提出注册申请,于2002年5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8类书包、伞等商品上。经核准,2013年12月27日,复审商标转让予其基有限公司,经续展,商标专用权至2022年5月20日。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予以佐证。
 
商标局认为,复审商标获准注册日期早于2014年5月1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实体问题应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本案的相关程序问题仍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
 
本案的焦点问题为,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是否进行了有效的商业使用。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2并非是对复审商标的使用;证据3、5订购单和门店照片上显示的商标均非复审商标,且订购单无相应的销售发票予以佐证,不足以证明该行为已经实际发生;证据4、6为申请人自制证据,且未显示证据形成的时间,不能证明是在指定期间内的使用证据;证据7、8中的订购单、出货清单上显示的商标均非复审商标,标有复审商标的商品为样衣,并非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店内部分显示复审商标的照片为自制证据,且未显示证据形成的时间,这些证据不足以证明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内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也不能佐证声明书。综上,结合申请人提交的全部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在指定期间内,复审商标在核定使用商品上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已构成修改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所指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情形。
 
依照修改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商标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商标局。


扫二维码与知产客服沟通

我们在微信上24小时期待你的声音
解答: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知识产权等

更多知识产权问题,大家可以拨打客服热线13011591625咨询。

便捷链接: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版权登记 专利申请 工商注册 财税记账 高新资质 项目申报 商标转让 域名转让

本文来源:“MOMA及图”商标撤销复审案

版权说明:上述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麦嘉知识产权意见,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 67202956@qq.com 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免费查询商标-麦嘉知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