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嘉知产提供石家庄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石家庄公司注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知产百科 > 知识产权案例 > 第28136311号“VITABIOTIC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第28136311号“VITABIOTIC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9-06-29热度:

申请人:维他生物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8136311号“VITABIOTIC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8126419号“丰意德VIT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2235065号“VIT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22052148号“Vita Genomics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26023604号“vit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9116168号“VITA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未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二、五已被提起撤销申请,恳请暂缓审理本案。综上,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截止至我委审理之时,引证商标二、五仍为在先有效注册商标。引证商标四经商标局注册予以驳回,且已生效,故引证商标四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五的字母识别部分在文字构成、整体认读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广告等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三、五核定使用的广告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五并存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五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扫二维码与知产客服沟通

我们在微信上24小时期待你的声音
解答: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知识产权等

更多知识产权问题,大家可以拨打客服热线13011591625咨询。

便捷链接: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版权登记 专利申请 工商注册 财税记账 高新资质 项目申报 商标转让 域名转让

本文来源:第28136311号“VITABIOTIC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版权说明:上述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麦嘉知识产权意见,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 67202956@qq.com 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免费查询商标-麦嘉知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