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嘉知产提供石家庄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石家庄公司注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知产百科 > 知识产权案例 > 第27150748号“REVOLUTION FOOD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第27150748号“REVOLUTION FOOD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9-07-11热度:

  申请人:革新食品公司
  委托代理人:思浦盛(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7150748号“REVOLUTION FOOD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6961522号“瑞福农REVOLUTIO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等方面不同,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正对引证商标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将依据调查结果向商标局提起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请求中止审理本案。请求对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
  至本案审理时,申请人未对引证商标提起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引证商标为在先有效注册商标。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肉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肉等商品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完整包含引证商标的英文部分,且申请商标中的“FOODS”含义为“食物”,用于商标不具有显著性,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词汇构成、予消费者整体印象方面相近,含义相关联。两商标共存,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是系列商标或产生关联性联想,进而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扫二维码与知产客服沟通

我们在微信上24小时期待你的声音
解答: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知识产权等

更多知识产权问题,大家可以拨打客服热线13011591625咨询。

便捷链接: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版权登记 专利申请 工商注册 财税记账 高新资质 项目申报 商标转让 域名转让

本文来源:第27150748号“REVOLUTION FOOD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版权说明:上述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麦嘉知识产权意见,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 67202956@qq.com 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免费查询商标-麦嘉知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