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雅克-达尔克罗兹基金会
委托代理人: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7623795号“DALCROZ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9341405号“达尔克罗滋 DALCROZ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被商标局于2018年9月6日作出的关于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商标的决定予以撤销,该决定已生效。
我委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无效,故其不再成为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因此,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扫二维码与知产客服沟通
我们在微信上24小时期待你的声音
解答: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知识产权等
更多知识产权问题,大家可以拨打客服热线13011591625咨询。
便捷链接: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版权登记 专利申请 工商注册 财税记账 高新资质 项目申报 商标转让 域名转让
本文来源:“DALCROZE”商标驳回复审案
版权说明:上述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麦嘉知识产权意见,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 67202956@qq.com 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